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得理也饒人


DATE: 01/04/2011 11:41:16 AM
先解釋一下”得理”的個人定義:是展現處事應有的道理,同時令自己心安理得,不覺得委屈或尷尬傷人。”饒人”呢?是給對方留面子,卻也讓他知道反省或不再蒙混。

最近在工作上,時常會發生一眼就看穿對方是在推拖或假仙,以前的個性,絕不可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當場就犀利的戳破謊言;我想這樣應該很討人厭吧!雖然頗有讓觀眾大快人心的感受,但秉持著”人情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”,心中清明就好,外在就點到為止。
會有這樣的想法,是因為想重新相信人性本善,會使壞都是後天學習到偏差觀念影響,所以該用同理心去看待人性中負面的一切,誰不希望好處占盡,生活得隨心所欲,只是手段不一,能否為大眾所接受,是必須經過學習的,如果我們已經是較優勢明事理的一群,又為何不能體諒及教育負向的人性,自然的導人向善?
於是,放下心中那得理不饒人的個性,學習更有技巧的處理人際互動,讓立場不同的彼此,還能擁有互容的雅量,多觀想他人的優點,縮小忽視缺點,或許有一天,那些人性中的缺點就會自動消失無蹤了。

有人說:當你看到別人個性中,有著自己不能忍受的缺點時,那缺點其實就是自己的盲點,只是我們不願承認罷了。如果,每個人都是真實自我的鏡子,我希望所看的的每個人都是美好的,那也表示將會越來越喜愛自己和這個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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